小小书屋>都市现代>前任男神>第四百六十一章 一鸡四吃

齐瑞珠抱着一盘炸鸡,一蹦一跳的跑到院子里,顾不得去拉桌子,往长条凳上一坐,把盘子往膝盖上一放,这就抱起一根鸡翅根,美美的啃了起来。

咔嗞!

这一口下去,酥脆的外皮,爆出悦耳的脆响,像是一曲美妙的乐章,直击灵魂。

紧接着是滑嫩的鸡肉轻易被被牙齿咬开,微烫的肉汁肆意的在唇齿间流淌。

撕扯一下,一口酥皮裹带着滑嫩的鸡肉落在舌尖上,随意咀嚼一下,就是满口的肉香。

“嘶……吼……”

刚出锅的炸鸡,都还没怎么冷却,不是一般的烫嘴,可齐瑞珠压根就顾不上那么许多。

这等鲜美,比她二十年的记忆里最好吃的东西还要美味。

“嘶吼……好好次哦!”

齐瑞珠被烫的不住吸气,可嘴上却压根就停不下来。

她的两只小脚丫也跟着愉悦的晃动,心情放松到了极点。

后世,不知道多少专家、媒体、公众号各种批判油炸的食物不健康,尤其是炸鸡是垃圾食品,可依旧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男女老少趋之若鹜。

没有别的原因,就是方便好吃!

可以当零食,又能当主食,又特别方便。

穿越百年,提前出现在这方世界,用最流行的配方做出来的炸鸡,可能不是最好吃的,却绝对是最合大众口味的。

齐瑞珠哪里能够抵抗,每一口下去,都是无比的鲜美和酥脆。

滑嫩的鸡肉,酥脆的外皮,加上鲜美的肉汁和鲜咸微辣的调味,简直让齐瑞珠美上了天。

咔嗞!咔嗞!

一口又一口,一口接着一口。

齐瑞珠完全停不下来。

她几曾吃过这么好吃的炸鸡?

不!

中餐传统美食的各大流派里,压根就没有炸鸡这种做法。

齐瑞珠压根就没吃过!

就在齐瑞珠美美的品尝炸鸡的时候,林放已经把要做的菜出锅。

腌制的泡菜,在拳劲的加速下,已经可以出坛。

林放取了一把泡椒,一切两段下锅炒制泡椒鸡杂。

酸辣麻香的滋味,闻的林放都有些流口水。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正宗川式泡菜加持过的食物了。

想念彭老爷子,更想念那些女孩子们。

先把泡椒鸡杂出锅,接着做烧鸡公。

鸡在中餐里是最常用的食材,无论是八大菜系,各路地方菜还是家常菜里,都能看到它的身影。

烧鸡公是一道经典的重庆江湖菜,重麻重辣,是特别可口的下酒菜。

“嗅……嗅……”

泡椒鸡杂的香味相对较淡,没有飘出厨房。

烧鸡公可就不一样了,重麻重辣,香气四溢。

哪怕齐瑞珠啃着大鸡腿,鼻子都忍不住嗅来嗅去,被飘出来的香味吸引。

她忍不住起身,凑到厨房门边探头探脑。

“东家,你在做什么好吃的呢?咔嗞……”

“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吗?”林放好气又是好笑,“烧鸡公!”

“咔嗞!”不知道为什么,虽然鸡腿还是很好吃,可突然就有些不香了,齐瑞珠留着口水盯着锅里,“东家,我能尝尝吗?”

“出去!”

“哦……”齐瑞珠噘着嘴走出后厨,只能狠狠的继续啃鸡腿,“东家太坏了!只给我吃鸡腿,自己吃更好吃的!”

不怪齐瑞珠念叨。

炸鸡好吃,那得看跟谁比。

没选择的情况下,炸鸡方便又好吃,简直美味。

可是在有更好的烹饪方法加持下,哪怕同样的一只鸡,炸鸡的吸引力都会快速下降。

更何况,林放师从川菜大师彭子林,厨艺本来就已经站在了大师的边缘。

在这方世界,他的厨艺又每天都在精进。

炸鸡是随手做出了哄小孩子的,泡椒鸡杂和烧鸡公确实精心烹饪的,如何能比?

林放把烧鸡公出锅,接着又**血羹。

通常**血羹有蒸和煮两种方式,不过林放还是打算加泡椒滑炒。

做法类似炒猪肝,几秒就出锅,再做一道番茄蛋花汤齐活。

“瑞珠,过来端菜。”

“来啦东家!”

齐瑞珠抱着一张空盘子跑进后厨,把盘子往水里一放,端着两道菜就往外跑。

“这就吃完了?”林放看着进水的空盘子,有些哭笑不得,“居然都没给我留一根!”

油炸的食物吃多了会腻,可当做开胃小菜吃吃还是很舒服的。

尤其是林放火候控制的很好,既保留了炸鸡腿外皮的酥脆,又留住了鸡腿肉满满的肉汁,一口下去外酥里嫩,满口肉香,吃起来还是很美味的。

如今两大两小四根鸡腿全都被齐瑞珠给消灭掉,林放就只能吃些正经的中餐。

三道菜一盆汤全都端上桌,林放感觉还是有点不得劲,他又去切了一盘皮蛋加了些蒜末、小米辣、青椒碎拌好了端上来,这才满意。

“东家,对不起!”看到林放补菜的举动,齐瑞珠满脸愧疚,“我一不小心把鸡腿全给吃了,我该给你留两个的。”

“有什么好对不起的?”林放不在意的挥了挥手,“我又不爱吃。”

“骗人!”齐瑞珠一脸的不信,“你不爱吃干嘛加菜?”

“四菜一汤,才是正经国宴标准。”

“什么是国宴标准呀?”

“呃……不重要!”林放猛的想起,那都是民国后的梗了,“吃菜,吃菜!”

“东家,你要喝酒吗?我去帮你打酒!”

“算了……我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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