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前任男神>第四百六十一章 一鸡四吃
吧!”林放有些意动,不过随即打消了念头,天色渐晚,齐瑞珠一个人出去,还不够他担心的,“你在家好好的,把门锁死,我不出声别开门。”

“嗯!”齐瑞珠眼神飘忽了一下,突然脸红低头。

林放没在意这么多,出门后,又倒回来,提了扁担和箩筐出去。

回来的时候,林放挑了一筐酒水。

“东家,你怎么打了这么多酒?”

“放在柜台散卖。”林放解释了一句,“现在咱们钱不够,只能卖些散酒。等挣了钱,咱们把隔壁的酒坊给盘下来,自己找师父酿酒。”

要是再加上拳劲催化,想必酒也是很美味的。

林放念头转动,不由得咽了口口水。

“吃菜!吃菜!”林放当先夹了一颗鸡肾放进嘴里,一口下去,瞬间爆浆。

鸡肾无论是烫火锅还是炒制,都要讲究一个控制火候,千万千万不能煮老。

要的就是那个爆浆的鲜嫩口感。

特别是经过泡椒、花椒的去腥、提味、增香之后,鸡肾毫无腥气,只有下满满的鲜美和浓香,这一口下去,简直让人满足到了极点。

没吃过鸡肾的人很难体会那种特殊的口感。

煮透的鸡肾会偏硬,虽然咬下去之后也会快速溶解化渣,却远不如火候控制得当,保留鲜嫩口感的鸡肾好吃。

鲜美的肉汁裹带着一丝丝茸状的鸡肾在舌尖上滚动,每一秒带来的享受都是味觉的极致。

齐瑞珠刚刚夹了一块鸡肉,看到林放享受的表情,果断松开筷子,丢下鸡肉块,转过来夹起另一颗鸡肾,不等林放阻止,便丢进嘴里嘴里。

咬!

爆!

四溢的鸡肾肉汁在口腔里爆开,牙齿轻轻一碰,茸状的肾肉就在口腔里滚动。

鲜美多汁用来形容这颗鸡肾,再合适不过。

“哇!咕嘟!”齐瑞珠忍不住想惊叫,却又赶紧捂住嘴,咽下满口的肉汁。

这种鲜美的滋味,浪费一丝一毫都是极大的犯罪。

咕嘟!咕嘟!

又是接连咽下去了两口,齐瑞珠才半捂着小嘴感叹,“东家,这是什么东西呀,太好吃了吧!为什么只有两颗?”

“一只鸡当然只有两颗!”林放没好气的道:“你女孩子家家的,吃什么鸡肾?那是壮……算了!”

吃都吃了,壮那啥就壮吧。

吃完鸡肾当然要吃鸡肝。

猪肝讲究一个软嫩,鸡肝却大可不必。

不管是鸡肝、鸭肝还是鹅肝,作为禽类的肝脏,口感多少类似。

稍微煮硬一点,初入口的时候微硬,却很快就会在口水的作用下变软、融化,倒是有些像巧克力似的。

尤其是从硬到软,然后融化的这种特殊口感,很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这时候,再喝上一口白酒。

简直美滴很!

看到林放在吃鸡肝,齐瑞珠跟着也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她想一口吞掉来着,看到林放在小口撕扯,等鸡肝在嘴里彻底化掉才再咬一口,她犹豫了一下,也跟着学。

“哇!东家,你好会吃哦!”齐瑞珠享受着鸡肝在口中慢慢融化带来的香醇,不住点头,“我以前吃鸡肝都没觉得特别好吃,可你做的真是太好吃了!而且这样小口吃,比大口吃舒服!大口吃,容易噎着,很难受的!”

林放:“……”

鸡肝如此,蛋黄何尝不是如此?

这种入口微硬,很快就会融化掉的食物,还是要小口吃,才能真正体会到它的美味。

大口吃,那不是猪八戒吃人参果吗?

“美食当然要慢慢品尝,又不是单纯的为了填饱肚子,吃那么快做什么?”

“嗯!嗯!慢慢品尝!”

只一盘鸡杂,便有鸡肾、鸡肝、鸡胃、鸡肠、鸡心五种食材,每一种的口感都各不相同。

在泡椒的作用下,这盘鸡杂的美味,更是突破了齐瑞珠的想象极限。

“东家,你是不是故意的?”齐瑞珠吃着吃着,突然一脸悲愤的望着林放,“我吃了四根鸡腿,好像吃太多了!现在才吃一点,就感觉有点饱了!”

“自己贪嘴,还来怪我?”林放有些好笑,“下次记着,先上桌的,不一定是最好吃的。吃饱了没关系,看我吃!”

“东家!”

齐瑞珠哪怕再小口,也只是把鸡杂、烧鸡公、鸡血羹都尝了一下。

每一种都没能吃太多。

炸鸡腿还是挺容易胀肚子的。

烧鸡公妙就妙在鸡块能在火候控制出色的情况下,把味道沁到鸡块内部,一口下去,软嫩浓香,满满的都是麻辣滋味。

鸡血羹同样是加放了泡椒,却又被林放炒出了不同的味道。

烧鸡公偏辣,泡椒鸡杂偏酸辣,鸡血羹却更加重视麻。

调味料大致相似的情况之下,因为偏重不同,便呈现出了不同的口感。

齐瑞珠越吃越是后悔,她打定了主意,以后林放要是再做好吃的,她一定要等到菜全部上桌才吃!

林放吃什么,她就吃什么!

不然好亏哦!

一顿饭林放吃的舒舒服服,吃完了留下齐瑞珠洗碗,他自己往小院里的竹椅上一躺,摸出奇楠香鼻烟壶往鼻尖上一凑。

馥郁香甜的滋味在鼻尖上缠绕,舒服!

林放忽然感觉,自己手边还缺一壶好茶。

要是一边喝着茶,一边把玩这奇楠香鼻烟壶,定然是更加的舒坦。

人生苦短,当及时行乐。

……

天色彻底黑下来的时候,忽然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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