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沈青松又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盒子出来,“还没恭喜你高考考了镇上第一。”

注意到沈青松的动作,顾瑾眼皮微微一抬。

“这是给你的。”沈青松将盒子递了过来。

顾瑾问,“里面是什么?”

沈青松说,“一直以来都没送过你什么礼物,这个是恭喜你考试成绩好,又终于查清楚了自己成绩的真相,给你的一个鼓励。”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要什么奖励呀。”顾瑾悄悄低下头。

虽然口里这样说着,手还是不由自主将东西接了过来,里面放着一块勋章,是沈青松在部队里面立功所得,闪闪发光的样子,让人一瞬间就能感受到身为军人的荣誉。

沈青松悄声说,“这是我参加战役的第一枚奖牌,自从拿了它,不管是军事演习还是真正的战役,我就没有过败绩,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希望你未来一帆风顺。”

“这么贵重……”顾瑾想说这样贵重的东西她不能收下。

沈青松把她想要推诿的手推回去,语气郑重,“我既然把它送给你,就说明你比它更加贵重。”

顾瑾心脏一颤,内心已经全然破防,神色却依然镇定。

她抓着男人坚硬的手臂,准备闭上眼睛睡觉,忽然又睁开眼睛,俯身在他耳畔问,“沈青松……(你是不是喜欢我。)”

说到这里,顾瑾停顿了一下,呼吸停止,却还是把想说的话堵在了喉咙口,“明天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两人隔得太近了,她似有若无的声音全落在沈青松的耳边,黑夜中,顾瑾能够清晰地感觉到他耳朵滚烫的温度。

“睡吧,你做什么我都喜欢吃。”沈青松闭上眼,没有扭头和顾瑾对视。

可顾瑾却一直侧着身体看他,看到他眼睛虽然闭上,但耳垂和脸颊都发烫,就连睡觉也笔挺如松的身体,能带给她的全是一个军人的如山如海安全感。

看着他,顾瑾心满意足闭上双眼,睡觉。

沈青松看着怀里的姑娘,心底的燥热不知何时就已经被驱散,一夜悄然过去。

他起床时,顾瑾的身影已经不在了,等晨练完回来,才发现顾瑾在厨房里忙碌。

桌上摆着几斤肉和一扇排骨,这个年代的人,都喜欢吃纯肉还是那种带肥的,从前沈青松也是这样的,但自从吃过顾瑾做的孜然排骨之后,他反而觉得肥腻腻的肉吃起来没那么美味。

排骨首先要放在冷水里面浸泡去除骨头里的血水,直到把里面的血水全部浸泡出来,水都变清了才能下锅炒。

炒之前要把水分沥的干干的,不然下了锅容易爆油。

做孜然排骨的关键就是火候,下锅之后翻炒到排骨熟了之后,就不能炒了,要盖上锅盖用中火焖。

只有这样焖出来的排骨才能外焦里嫩。

做这样的菜,用油炸固然是最好的办法,可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油是多么珍贵的东西,哪能浪费呢。

就算是油多的年代,油炸之后的东西吃起来也没有那么健康,所以用火焖就成了做菜的关键技巧。

等排骨们焖好了就下盐和生抽入味,入味之后再放辣椒粉和孜然粒翻炒。

不过十来分钟一股孜然排骨的香味从厨房飘出来,麻辣椒香,味道既霸道又勾人馋虫,让沈青松运动之后的肚子更加饿了。

顾瑾做好菜之后,让沈翠翠端出去。

全家人闻着味道就觉得饿得不行,等菜端上来,一下子明白了什么叫做色香味俱全。

辣椒粉红彤彤的,孜然粒散发着独特的风味,一股子辣喂冲击着沈家人的五感,吃上一口,麻辣鲜香,外焦里嫩,排骨真是太好吃了!

另外的蔬菜和酸辣土豆丝味道也很好,酸辣土豆丝酸酸辣辣,脆爽可口,一碗大米饭很快就吃完了。

饭桌上也没人说话,像是饿了很久一样,埋头各吃各的,生怕吃得慢就没了。

等吃完了,沈翠翠的肚子都凸了出来。

“嫂子,这顿孜然排骨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肉了,我第一次知道骨头还能做的这么好吃,真香真辣,毫无挑剔,我哥能娶到你这样的嫂子,真是太赚了。”

“小瑾,你做的这个酸辣土豆丝也很好吃,土豆丝你是怎么炒到这么爽脆的呢?我做了那么多年的饭,还真就炒不出这么好吃的土豆丝。”

沈建笑道,“咱们家娶了小瑾,真是祖上冒青烟了,你这个手艺,去国营饭店当大厨保准生意好。”

这话一出,在旁边吃的很满足的沈青松笑着说,“顾瑾手艺固然好,可她这样的可不能去国营饭店当大厨,因为她的成绩更好,她应该去京市上大学,成为一名伟大的医生。”

大家虽然都知道了顾瑾成绩很好,只是被镇上有钱的人家给换了,义愤填膺之余还没想得起来,顾瑾是要上京市读书的。

李梅本来想趁着药材田销路好,挣了这么多钱,再扩大生产范围,把周围的山都种上药材呢。

可沈青松骤然提出顾瑾要去京师读书,她嘴角的笑容就没有那么明显了,她勉强笑了笑,“小瑾,你真的要去京市读书。”

白山村的药材田固然挣钱,可这到底只是顾瑾给自己准备的安身立命之本,她的梦想从来都没变过,那就是上京市医科大学,学习系统的医术。

李梅这么问,顾瑾也坦坦荡荡回答,“是呀,学医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

她并不是一个会为了赚钱耽误自己规划和梦想的人。

状态提示:第228章 礼物--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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