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军事历史>帝国时代造反实录>第七十四章 武工队下乡(第四更)

李志远给出的优待条件共有三条:

第一,这些乡绅地主所有的直系家人,只计算男丁。每人可以保留二十亩土地,其余的全部要充公然后重新分配。

第二,每家都只保留必要的生活费,其余家产粮食全部归公。

生活费保留多少,按照家中人口多少来计算。

第三,废除所有村民欠下的租子和高利贷。

第四,解除所有家奴的奴籍,日后严禁蓄奴。

留下的人必须改为短期雇佣契约,每月必须发放月钱,不得苛待雇工,雇工有权利随时辞工。若有雇工上告,县衙将严惩不贷。

第五条,县衙将在县城建立公立学校,家中凡有六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子弟必须送入公学读书。

这五条,一条比一条狠,一旦实行下去等于将这些地主乡绅的根子给挖断了。

李志远宣读完毕后,堂下所有人的脸色都跟死了爹一样难看。

许多人甚至暗暗咬牙切齿,恨不得将沈墨咬死。

对于地主们来说,没有了田地和粮食,那基本身上就等于要了他的命。

堂中的氛围阴沉压抑,没有一个人说话,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不愿不甘愤怒。

李志远看到这一幕,冷哼一声道:

“你们心中也许觉得这些条件都太苛刻,不过我倒是觉得我家主公太过仁慈了,最少还给你们保留了一部分能够让你们吃饱肚子的土地和家产,还有你们在城里的商铺都给你们保留了。最重要的是你们和你们的家人性命都能保住。”

“诸位如果无法接受,也没关系,本县这就派人送你们回家。给你们机会你们不把握,那我们就自己拿回来,希望你们到时候不要后悔就行。”

李志远说完起身也要离开,众人依然沉默不言,直到李志远快要走出大堂的时候,终于传来一声嘶哑无力的声音:

“李县尊请留步,我,我愿意接受。”

说话的正是田友年,说完这句话他身子一软,整个人好像被打断了脊梁一样差点都站不稳了。

他根本没得选,如果不答应,那到时候沈墨派兵去取,别说家产田地了,一家老小的命都保不住了。

这么一想,接受这些条件反而是最好的结果。

“我,我也接受!”

“还有我……”

田友年一开口,其他人更明白了直接根本无力抵抗。

现在他们就是砧板上的肉,性命随时在别人手中捏着,容不得他们不答应。

最后所有人都亲口表态接受这几个条件,李志远才重新回转身,目光从这些人身上扫过,似乎有些失望他们的妥协,好想更希望他们不接受似的。

“既然如此,那就在刘司库这里登记一下自家的人口土地和家产。提醒各位,莫要瞒报,否则一旦查出来就别怪本县不留情面了。”

李志远一拍手,原县衙户房司吏,现荡寇军总镇署后勤处司库刘同谦走了进来,在桌子上摆上一沓纸张和笔墨。

田友年长叹一口气,垂头丧气的走过去拿起笔写了起来……

……

压服这些地主乡绅的同时,李志远派人在县城繁华地段以及东西两个城门处贴出了一张布告。

布告是以荡寇军总镇署的名义发布的。

主要内容第一是阐述荡寇军的使命,那就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让泱泱中华重新站上世界之巅,让所有百姓都能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不会随时遭受兵贼匪乱。

让好汉能娶到好妻,好女能嫁到良人。老有所依,幼有所养。病了能及时得到救治,遇到不公之事能有官府主持公道。

一句话,让天下百姓都能够安居乐业,让泱泱中华能够海晏河清,国泰民安。

第二点主要内容就是废除满清朝廷以及原来地方官府制定的所有苛捐杂税,以后只收取适当的田赋,商户只收取固定的门摊税,其余的所有税目全部取消。

第三点则是几条相关的法条律令,对杀人,抢劫、盗窃、敲诈勒索、侮辱妇女以及通敌等大罪均公布了对应的惩治措施。

第四点则是要求在一个月之中全县所有男子必须剪掉满清的金钱鼠尾,半年之内必须恢复汉人衣冠。

超过期限不改者,以通敌罪论处。

第五点则是县衙的求才令。所有年满十六岁以上,读书识字者,皆可去县衙应聘。

通过考核后由县衙分配差事,每月可领取俸禄。

报考的条件也很简单:只要是良家子,会读书识字,品行端正,厌恶满清,认同沈总镇的主张,便都可以去县衙报名。

布告一经发布,便引起了全城百姓的热议。

县衙还在旁边派了书吏专门给百姓宣读讲解,因为这年头绝大多数人都是不识字的文盲。

听着书吏的讲解,普通百姓欢呼雀跃,甚至有人直呼沈总镇万岁。

这五条内容惠及到每一个人,大家当然支持。

虽然许多乡绅大户都对沈墨的主张不以为然,觉得沈墨就是妖言惑众,蛊惑人心,才占了一座小小县城就敢有这么大的口气,简直就是自不量力,贻笑大方。

但是心中腹诽,嘴上却不敢表现出来。

那布告旁边可还站着一排顶盔掼甲虎视眈眈的士兵呢。

有人信,有人不信。有人将信将疑,有人不屑一顾。

但是无论信与不信,这东安县的天已经变了,现在是沈墨说了算。

只要刀在手上,沈墨说能实现,那就


状态提示:第七十四章 武工队下乡(第四更)--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