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从仙剑开始拯救女娲>第六十二章 废品回收再利用

用天魔剑,会不会很危险?”

“对别人很危险,对我这样的就刚好。”

安置好了莲中境里的灵兽,谢云书就开始收拾起两件魔器,一件魔宝。自从被龙溟暗中偷走了两件魔器,清柔师太也清楚怀璧其罪。虽说她姜婉儿修为不弱,但仙霞派整体并不算什么大派。清柔师太斟酌过后,干脆也不再收回最后两样魔器,全权交由蜀山处理,让前尘旧事尽皆烟消。

三样魔物之中,天魔剑的威力最大,上次能从伐天手里轻易夺回,多亏了有姜承血脉机缘巧合共振的帮助。否则的话,这玩意儿落在伐天手里,他大略的确是有能耐跟李逍遥掰掰手腕的。

因此,谢云书最优先处理的,自然也是这一把天魔剑。

天魔剑的整体制式,与龙葵献祭的魔剑有些相近。剑柄宽厚,剑身粗长,宛若一把两肩略短,线条怪异的十字架,通体漆黑如墨,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浓浓的紫红色煞气魔氛,显得邪异十足。这件当年混天魔尊的得意魔兵,就算对神魔之井上的神力封印,都能造成一定的威胁,可想而知其中蕴含的强大威能。

一般而言,寻常人根本驾驭不了这口天魔剑。但谢云书本身神魂里,就融合了极为淳厚的魔元,阴阳变化更是只在一念之间。此刻谢云书把它抓在手里,竟有种如臂指使的顺畅之感,丝毫不受阻碍,倒是一桩意外之喜。

大概唯一令人遗憾的,就是谢云书的确不太喜欢这把剑的凶恶造型,也远没有郢雪的心神相连的默契如一之感。而要发挥这把剑最大的威力,还得费劲付出一定代价,用龙潭的神农灵力驭使,显得不是那么方便。

饶是如此,之后前往异境他乡,就算动用不了望海潮与郢雪。谢云书也不必担忧,太过压抑自身功力发挥。

不过,仅仅依靠一口凶煞十足的魔剑,终究还是有些让人无法安心。

毕竟隔壁世界的伏羲,不仅忌讳彼世的第一口剑“始祖剑·断生”,同样不怎么喜欢后来人类铸造的七把太古凶剑。但在有了神剑“昭明”以及五帝之首剑后,伏羲算是放宽了一些对“剑”的包容心。谢云书倒也不必在意,带着一口魔剑,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麻烦。

当然,谢云书慎重思考过后,还是将分神术分离出的,伐天最后遗留的混天魔功,分别重新注入了忆如从仙灵岛取来的九转回魂珠,以及战利品五劫辟魔锥里面。

五劫辟魔锥本是天师重宝,只是蕴藏着危险的邪性,某种意义也算仙魔合一之物。这件魔宝或者仙宝,释放出的正法雷光,无论对妖魔抑或修仙之人,都能起到极大杀伤,比起天魔剑其实更适合谢云书。只不过这玩意儿算是奇门武器,谢云书还得向清柔师太请教催动的方法,当作一手突袭奇兵倒是不错。

至于为什么挑选九转回魂珠,而不是失去能量的七宝琉璃花……九转回魂珠能真正做到起死回生一次,选哪个还用问吗?!

这两件魔宝,一件主攻击,一件主辅助,可谓攻守兼备。剩下一件副作用是点石成金,能批量化生产玻璃、玉石的七宝琉璃花,除非特别缺钱的时候,否则谢云书是不准备动用它的。

“还有一两年的功夫,足够我把天魔剑上,太过显眼的魔氛煞气炼化一部分,省得去了哪里都被视为魔人。”

李忆如点点头:“嗯,到时候我再用我的洗涤一下魔剑?”

“你不怕疼吗?”

“你怕我疼啊?放心好啦。女娲神血能让水魔神兽进化,配重炼天魔剑,也一定没有问题。”

事实证明,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比起浪费蜀山人力,专门看守天魔剑,不如让谢云书随身带着用。过两年李忆如觉醒,女娲神血的真正效用,就要超过她娘赵灵儿了。把天魔剑净化成娲皇荡魔剑,那是一点悬念都没有。

对于谢云书这样抉择,只要不伤害谢云书的身体,李忆如总归是无条件支,那几位世家的叔叔伯伯,都已经到了蜀山。我们要去看热闹吗?”

“我义父来没来?”

李忆如摇了摇脑袋:“没来。听说夏侯家的二老爷身体不好,在家疗养呢。”

“疗养?”

魔翳他要疗养个鬼。

既然夏侯韬没跟夏侯彰来,只能说明他在忙着安置天魔教的余孽。

谢云书心里明镜一般透亮,摇了摇头说:“不去,我们准备抓人。”

“还要抓人?!”

“对,忆如你和祈跟我一起走。”

为了照顾夏侯彰的面子,这事不宜请太多外人动手。蜀山声势太大,人太多了对夏侯府名声有损。虽然祈有些奇怪,但大家都还是年轻人,有三位算得上人间一流的修者,花这么大阵仗去解决一个魔翳化体,已经足够给他面子了。

而只要“夏侯韬”一死,基本上一切就尘埃落定。几年后魔翳能不能卷土重来,压根不在谢云书考量。除非谢云书菜到五年没有丝毫进步,李忆如也没觉醒,甚至还得姜承跳反。不然单靠夜叉一国,应该已不具备侵略人间的能力。

现在夏侯瑾轩还在山上,等之后谢云书帮他说服夏侯彰和老谢一起出海的事,大家便可以一起回明州一趟。而要让夏侯父子不起疑心,用“病重”当借口的夏侯韬,一定会留在夏侯府中。

不过,谢云书知道魔翳死是死不彻底,但夏侯瑾轩却不清楚。

不管怎么说,谢云书都得照顾夏侯父子对夏侯韬的亲情感受。只有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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