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奋,本想亲亲热热的说会话,被胡志高拉到了一个小山坡下,她的小脑袋瓜里画满了问号。

胡志高小声说道:“等过两天,我要出一趟远门。”

丽萨看着起伏不定的牧场,脸上充满诧异:“出差?咱们牧场最近不需要购买大型机械,也不需要出售牲畜,眼看冬季就要到了,你这个时间出远门,准备去干什么?”

胡志高伸手在她的小鼻子上刮了一下,笑道:“具体的事情我不能告诉你,但是我这次出门,需要完成一件重要的事情。”

“重要的事情?”丽萨更加听不明白了。

胡志高现在是牧场的主人,除了照顾牧场外,哪里还有重要的事情?

除非...是造小人!

丽萨心中一跳,她和胡志高结婚后,两人感情很好,每天晚上都要鼓掌好几回,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人连个小人都没造出来。

丽萨曾经怀疑过自己的身体有问题,于是趁着外出出手大牲口的时机,偷偷跑到大城市里做了全身检查,检查结果全部正常。

既然土地肥沃,没有任何问题,那只能说明是胡志高的种子有问题。

但是丽萨曾经在华夏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她知道对于华夏人来说,男人的问题关系到面子问题,而面子问题则比天大。

所以,她很小心地把这个疑惑隐藏在心底,任何人都不吐露半点。哪怕面对父母的追问,她也只是笑着摇头,说两个人都是单身主义者,暂时不打算要孩子。其实她见到牧场里那些女工的孩子,都有点走不动道了。

不过丽萨也想明白了,只要她能和胡志高幸幸福福地过一辈子,是否有孩子并不重要,她慢慢接受了这个现实。

现在听到胡志高要去大城市,而且不愿意说明理由,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志高终于想明白了,决定放下面子去大城市做检查。

对于这个想法,丽萨绝对举双手赞成。

“好啊,好啊,你快去吧!”丽萨高兴得合不拢嘴巴。

想了一下,她又补充道:“你知道...这种事情,虽然难以开口,不过你们华夏人,有句老话,叫做不能讳疾忌医。”

胡志高看到丽萨兴高采烈的样子,本来心中还有点高兴,丽萨终于能理解我的苦衷了。但是听到丽萨后面一句话,额头上的汗水顿时滚落下来。

啥医院?啥讳疾忌医?

胡志高当年能成功应聘墨子科技,智商肯定不低,瞬间分析出这些话背后的潜台词。

这些年,他也一直为丽萨的肚子不会鼓起来而烦恼。

胡志高家族三代单传,他的父亲在临死前,最后一句话,就是让胡志高将来一定要多生几个孩子,让老胡家的人丁兴旺起来。

但,生孩子这种事,不是一个人的活计。

三年前,胡志高借助返乡祭祖的机会,在墨子科技的医药部进行了体检,重点当然是排查种子问题。结果显示一切正常,种子很有活力,就算在贫瘠的土壤里,也能生根发芽。

既然种子没问题,那肯定就是土地的问题。

胡志高当时的心情沮丧极了,因为老胡家要绝后了,他怎么有脸面面对列祖列宗。

按照如果父亲还活着,一定会劝他离婚,然后再找一个女孩子结婚。

胡志高在路边的烧烤摊,喝得大醉之后,决定把这件事忘记,就当做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反正老胡家也没有皇位要继承。

所以胡志高在回到牧场后,从此不再提生孩子的事情。

刚才听到丽萨的话,胡志高知道她一定是误解了。

不过这个误解倒是有一定好处,可以让丽萨不用担心自己的去向。

“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治疗。”胡志高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

两人闲聊一阵,这时候牧场那些女工已经把野狼都解剖完了。

一个女工跑过来,笑道:“老板,咱们可以回去了。”

她抿着嘴窃笑,一副打扰了两人好事的样子,这让胡志高忍不住撇了撇嘴。

因为这里的牧草只有不到一米高,发生任何事情,都会呈现于众人眼前,绝对做不成坏事。

“好了,回去吧,野狼肉还要处理,才能上烧烤架子!”胡志高拍了拍手,起身跳上枣红马。

那些牛仔们也纷纷上马,女工们则坐在马车上。

“好了,回家了!”

“嗷嗷嗷嗷!我们打败了大野狼!”

“吼吼吼吼!”

...

空气中弥漫着欢乐的气氛。

等回到牧场,门口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胡志高战胜野狼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牧场。

他们看到牛仔们回来,欢呼着冲了上来。

当看到马车上那上百只野狼时,顿时惊得合不拢嘴吧。

“我的天啊,这么多野狼,咱们这一次可是牛逼大发了!”

“啧啧,一头野狼足以对付十个成年人,这一次却被老板一网打尽,老板太厉害了!”

“哈哈哈,今天晚上能吃烤狼肉大餐了。”

....

胡志高没有阻止牛仔们的围观,因为这正是提升牧场凝聚力的好机会。自己这一次前去执行任务,不一定能顺利回来。所以一个团结的牧场,可以让丽萨更容易管理。

那些牛仔白天应该收割牧草,打理大牲畜,但是胡志高看到他们都眼眶黢黑,一个个哈欠连天,知道他们昨晚都辛苦了。

反正牧场仓库里储存的牧场,足够撑过整个冬天。

“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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