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前任男神>第五百零三章 猪蹄的吃法
很大的关系,时时刻刻都会准备一些泡发的黄豆。

随用随取,反倒免去了浸泡的苦恼。

林放索性就用黄豆来煮汤。

剁好的猪蹄儿先冷水下锅煮出血水来,加上黄酒、姜片去第一道腥。

再用冷水把捞出来的猪蹄冲洗干净,热锅放少许油,下锅稍微煸炒一下,再放姜葱黄酒,去第二遍腥,等稍微把猪蹄炒黄,加上热水烧烤,慢慢熬煮就可以放置不管。

林放接着开始卤猪蹄。

卤猪蹄的第一道去腥方式和炖猪蹄是一样的,可以去第二遍腥,也可以不去,卤水本身就可以去腥,不过林放比较讲究,还是去了第二道。

搁在后世,种种香料都是商家调配好的,只需要用对应的香料煮出卤水,自己在家就能卤出一锅很不错的卤味。

林放就买过一种“好人家”麻辣卤料,卤出来的味道,居然和一些知名的鸭货店味道都差不多。

考虑到有人能吃辣,有人不能吃辣的关系,林放就做出了两锅卤水。

一锅五香,一锅麻辣。

没一会儿功夫,用来营业的三个炉子上全都放上了猪蹄。

黄豆猪蹄汤还好一些,香味不那么明显。

没有加黄豆之前,更多的还是猪蹄本身的香气。

林放去腥去的比较彻底,一丝腥味都闻不到,猪蹄的味道就很淡。

另外两锅,可就厉害了些。

五香的那一锅,闻着就让人忍不住直吸鼻子。

麻辣的那一锅更了不得,辣味比较冲,可更加刺激食欲,稍微多闻一下,就忍不住流口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李梦贤忍不住走来走去,“林老板果然妙手,猪蹄这等下脚料都能做出这样的味道!”

谁知,这还不算完。

林放另外起锅,又用小炉子,红烧了一锅猪蹄出来。

一切,似乎都那么完美。

“太香了!真是太香了!受不了!”李梦贤感觉自己口水都快要滴下来了,“林老板,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吃啊?”

“要稍微等一会儿。”

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大概就是等待的时间,比其他美食都要更长一些。

林放心中有数,猪蹄想要好吃,软糯是必不可少的。

也就是卤猪蹄可以稍微硬那么一点,吃一个劲道。

可不管是炖汤还是红烧,都要软糯一些才更容易下口。

想要获得软糯的口感,没个两个小时,那是不可能达到的。

搁在后世,有高压锅可以加速这一烹饪过程。

而在这个时代……也有拳劲!

林放稍微琢磨了一下,看了一眼眼巴巴的围在一旁的几人,道:“我稍微快一点吧。”

拳劲无形有质,林放可以控制着它渗透到猪蹄内部,破坏它的组织,让它更容易软烂。

林放催动拳劲的时候,甚至隐隐约约的,感觉自己丹田的位置,似乎有什么在呼应。

一呼一吸间,居然像是心脏似的,跟着收缩、扩张。

可当林放仔细去感应的时候,却又一无所觉。

反倒是他放空,不去寻找,只是专注的催动拳劲的时候,又能再次感觉到它的存在。

林放顾不上多想,反正没察觉到什么坏处,也就不管。

他只是催动着拳劲,加速红烧猪蹄的烹饪过程。

因为林放动用了拳劲的关系,红烧猪蹄明明是最后烹制的,却最先出锅。

林放刚刚盛了满满一盆的红烧猪蹄,正要指挥着大毛端上桌,门外传来白玉堂的声音。

“啊哈!”白玉堂跳着进门,“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今天该我蹭顿饭!”

“白爷,今天空手来的?”白玉堂来的比较频繁,哪怕是大毛、小黑都跟他混熟了,知道他这人除了好色一点,爱装逼一点,没别的毛病,也能跟他开几句玩笑。

“那不能够!”白玉堂翻了翻白眼,“我白玉堂是那种人吗?东西都在门外放着呢,你们自己去搬,我先吃两口垫吧!垫吧!”

“你垫吧个屁!”李梦贤拦住白玉堂去拿筷子的手,不满道:“这猪蹄可是我带过来的,我都还没吃……不是,林老板都还没尝呢,你那么着急干嘛?”

“林老板,你先请!”白玉堂笑着把筷子筒递过去,“你要是不吃,咱们李先生压根就不会让我尝一口!小气死了!”

“我那是小气吗?我那是尊重!”李梦贤哼了一声,“要不是林老板,咱们可吃不上可口的猪蹄!”

“行,行,又不是什么好东西,瞧你在乎的!”白玉堂一点也不在意,猪蹄而已,谁吃那东西?也就没钱的穷人买回去煮一下,抱着解解馋。

不好吃也不管饱,多稀罕似的!

“行,我先吃一口。”林放也不推辞,辛苦了这么久,他先吃也是应该的。

林放夹了一块红烧猪蹄塞进嘴里,轻轻一嗦,骨肉分离。

红亮q弹的猪皮,裹带着瘦肉多肥肉少的蹄肉,连同些许蹄筋,一口就被他给吸了进去。

林放火候控制的极好,把猪皮包裹的猪蹄肉烧的软烂入味,却又保留了猪皮和蹄筋的口感和嚼劲,而且是那种再多一分就会绵软,少一分就会偏硬的中间位置。

这一口下去,肥肉多汁不腻,瘦肉软嫩不柴,蹄筋q弹不韧,猪皮有嚼劲却又不硬,口感简直丰富到爆棚。

“好吃!”

林放自己都忍不住赞了一声。

不管是后世的真是地球,还是在地球纪元,林放没少吃肉。

跟猪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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