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仙侠修真>醉酒梦长生>第一百一十七章击溃的巧舌如簧的律师

王女:“明明对我做过这样那样的事情,那时候还以公主抱的方式对待,不是一起睡在双人床上的知己了吗?”

眨眼睛,眨了眨眼睛,仿佛一副这个人在说什么一样的表情,是天书一般,难以搞懂的话语?不,是荒诞到极致,已经是无法吐槽的、如同乱序的语言。

按下不存在的抢答按钮!轮到林夕仪的回合:“异议!公主抱时,是为了拯救你,不求你知恩图报,但是也不要这样整我。那不仅仅是拯救你一个人,还是为了彻彻底底消灭那个满是污秽的、罪恶的城市。肢体接触,我承认有过,但是基本上无暇顾及肌肤的触感,还有你的体重,抱歉,说到了女性体重的问题。还有另一点要澄清的事情,那就是双人床,那可是约法三章,像是小学生一样划出分界线的,纯粹到不行,只是为了争夺地盘的方法,并没有任何恶意,也没有欲求,只不过是尊重对方人格的方式。对了,这些规定还是我提出来的。”

但是,商会会长可不会就这样放弃,先是搞定林夕仪,那么剩下的的被告人就不足为惧,青衫之人说道:“也许确实如你所说,毕竟我们没有物证,只是能够明白你们住在双人间中,这个事实,添油加醋,或者是捕风捉影。但是——这个你怎么解释,上物证!”

放映机,以灵气粒子的刻印效果为核心,只有在风水师布置的房间内可以使用的,记录下一定时间内所发生之事都便利道具。

没错,符合其使用条件地地方只有一个,那就是商会会长的房间,也就是争夺红色宝石的地点。

放映的内容是,束发少年于女盗贼亲吻的场景,虽然只是脸颊,但是两人亲密的举动,是不可动摇的事实!

伸出手,指着画中的主角,现实中的律师,商会会长发问道:“请问这个应该如何解释?!作为律师却与盗贼勾结在一起,真的能够相信这位,可能夹带私情缘故的律师吗?难道他不会因为与女盗贼的关系,而指鹿为马?!非常有可能!我提议让私生活混乱的律师归为被告人一方,剥夺其律师权利,成为被审判的一方。”

裁判长敲响木锤,表示认同的说道:“抗议有效,请问律师还有什么可说的?”

林夕仪:“异议!这明显是她非礼我才对,我是无辜是,是被害者!”

法官:“根据影片中的情形判断,律师方的观点明显更加符合实际内容。”

林夕仪:“真是危险,差一点把自己也搭进去,干脆直接放弃被告人好了,最起码我会安全一些。”

“哼哼。”发出奸计得逞的笑声,注视着束发律师的商会会长说道:“现在你自身难保,还是快一点放弃比较好哦,交出那位女盗贼!”

“但是!我拒绝!我林夕仪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别人胜券在握时,拒绝对方!”

“什么——!!!”

“那个吻只不过是打招呼而已,就相当于某些地方的习俗罢了,就算是我夹带私情又如何?!我依旧是她都辩护律师!既然你的三条罪责已经宣布就请下一位证人登场吧!”

裁判长:“第一证人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没有。“

至此,第一位证人正式退场。

第三证人,单片眼镜的男子,拥有光消灵根的城主——光逸登场!

“为什么……为什么是你……我们不是青梅竹马吗?”

“如果是小孩的事物,那么就将其双翼折断,放在自己的鸟笼里每天观赏,难道不是常理嘛?”

“你是不可能束缚我的。”

“希望你劳改回来之后还能够这么说。”

“哼哼哈哈哈哈哈哈,不要搞错了,这位城主,是已经确定的胜利了,认为在有这么优秀的律师帮助下,她还会被判有罪!不可能!呐?现在你的背脊是什么样的感觉,背弯折到反人体结构的地步,还痛嘛?还是说已经感受不到痛苦,神经坏死了?!”

嘲讽,挑衅,说出对方的痛处,并且,这个痛处还是自己造成的,像是十恶不赦的坏人般,扭曲的问候语,从束发少年的口中说出。

“什么?那个难道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复健的嘛,区区反、人类的翻折罢了。只是……不知道律师先生现在的情况如何?强行使用出元婴的招式,瞬间移动是吧?肆意使用量子迁跃的后果怎么样?身体是不是变得破破烂烂的。”

即便是在生气的情况下,还保持一副扑克脸,如果是去赌博的话,一定是位好手,但是,这是法庭。

“我知道你非常难受,被青梅竹马背叛,所以他就交给我了。”

“其实……说是青梅竹马,夜没有多少联系,他就像是——跟踪狂一样。”

被林夕仪安慰着,有着美人痣的女盗贼感觉怪怪的,不过并不讨厌就是了,虽然事实上,她完全理解这只是林夕仪想要和光逸城主单挑罢了。

第三证人发话:“偷盗行为让本城的犯罪率上升,不能绳之以法的话,会出现许许多多的效仿者,所以,判决被告人有罪。”

律师提出异议:“反对!据我所知,她是一位义贼,是一位怪盗!并非只是因为私欲就去盗窃,而且所谓的被盗之人,皆是为祸一方之人。”

“难道你认为只要有着正义作为借口,就能随随便便进行犯罪,因为想要抓捕罪犯,所以抢夺他人的御剑,破坏他人房屋,以直线前进?!断然不可能!这个社会存在着法律,没有再法律规定中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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