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全科医师>第1876章 好牛逼的JON

jon下了班,第一件事就是去看他的宝贝们。

11只不同的动物,这是他半年来的成果。

jon一进门,这群头颅移植的动物就都兴奋异常。

他来了,必定有好东西吃。

金and木,会有一支水果红萝卜,咯嘣脆,接近于苹果的口感。有时候,jon也会给它们换口味,给它吃一个脆脆的黄心红薯也难说。

家养小精灵则会有一只腰子,或者是一块里脊肉。

……

都会有的。

jon对11只动物研究得很透彻,它们喜欢什么口味的东西,他都有仔细研究和记录。

小白鼠最喜欢的是小子花生和夏威夷果,它不喜欢核桃和腰果,只有肚子饿了才会吃这两种水果。

蟾蜍火流星最喜欢的不是飞蛾,而是蜜蜂。虽然蜜蜂会给它一些苦头吃,但蜜蜂的蛋白质格外多,味道更甜美。

jon看着这群可爱的小动物,他不禁叹了口气。

原来,刘牧樵并不知道他搞的头颅移植成功了,看来,今后也不能再搞了,再搞,万一被刘牧樵发现了,那可不得了。

虽然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不能做,但是,jon对刘牧樵非常敬畏,一旦被刘牧樵发现,他一定会大发雷霆,还很可能会开除他。

jon当然不愿意离开安泰医院,这个集体,是一辈子的荣耀,在这所医院里做高级教授,这辈子达到了人生巅峰。

当然,jon身上的本事,永远是他的,到哪里,他都可以凭本事吃饭。但是,jon,是不愿意离开安泰医院的,绝对不可以!

看着眼前的11个动物,jon真的舍不得它们。

但是留着它们,万一被刘牧樵发现了怎么办?

把它们处理了?

舍不得!

它们的脖子上,都有伤痕,刘牧樵一眼就能发现。

特别是,金and木,头是白色的,身子是灰色的。

至于家养小精灵,头是一只公狗,身体是一只母狗,它好像还认为自己是一只公狗,有时候,jon发现它有些迷茫,它一定是在纠结自己,到底是一只什么东西。

他给家养小精灵一只猪肾。

不知为什么,家养小精灵最爱吃腰子了,难道是这骚味很合它的口味?

jon抱着它,抚摸了好一会。

扔掉它,绝对不行,带它出去遛一遛?也不行。虽然表面上,公狗与母狗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是,遇到母狗,或者公狗呢?

它要是遇见一只公狗就尴尬了。

要是人家公狗来撩它,它会抓狂的!

jon在3104房间待了大约2小时,才想起出来太久了,他回到自己家里。

他准备写一篇论文,刘牧樵答应了他,不署他的名字,以jon个人的名义在《bmj》上发表文章。

他知道这是一种奖励。

他发表论文之后,很可能就标志着进入脊椎外科的金字塔顶尖。

国际上脊髓外科还没有独立成为学科,有时候归于脊椎外科之中,有时候又归于神经外科,这是一个临界于二者之间的学科。

脊椎外科主要是治疗椎间盘、椎体压缩骨折、椎管狭窄,减轻骨质和椎间盘对神经的压迫。

而对于椎管内的神经损伤,脊椎外科没有好的治疗手段。脊髓部分就归神经外科了。

脊髓的神经外科则主要是治疗椎管内肿瘤等。

jon准备在《bmj》脊椎外科发表文章,加上他原籍是瑞士,在有色眼镜的作用下,jon成为脊椎外科顶尖层次,是大概率事件。

医学学术界,总体上是开放的,但是,有的时候也是封闭的。

譬如进入学术领导高层的通道就非常的狭窄,挤进金字塔顶端,会有无数的阻力。

刘牧樵现在还没有脊椎外科任何有地位的职位,连会员都不是,这不仅仅是刘牧樵没有申请的问题,而是有人为的因素。

其他学科也是一样的,并没有任何学术组织主动邀请刘牧樵,因为,他一旦加入,他就是老大,谁这么傻,会去邀请他来顶替自己?

别说医学学术界,任何界都不存在。

jon不同,他的实力还在刘牧樵之下,他成名也只有一个脊髓外科,并且他还拥有一个先天优势,黄头发,蓝眼睛,白皮肤。

东方大国的崛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那些习惯了高高在上的人接受中国人的领导,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jon准备写一篇关于《脊髓血管瘤根治术》的文章。

这是一门可以复制的医学技能。jon自己就是榜样。

这样的文章,大佬们是愿意看的,譬如雷曼教授、罗伯特·k等,他们都渴望着学习这门技术。

提到罗伯特·k,不得不多说几句,他学会了种大棚菜,还在农场里栽种蘑菇,每天1000斤新鲜蘑菇运到城里,一天就能创收5000美金。

还有不少的蔬菜进城,价格也卖得很高,他算了一下,比做教授的收入还要好。

他是彻底的与医学职业决裂了。

他是看不到jon的文章了。

还有这个雷曼教授,脑溢血后遗症恢复很不错,他已经丢掉拐杖,也不要人帮忙,一个人来往于医院与宾馆之间。

再过几个月,他将加盟jon团队,做访问学者。

雷曼教授和史密斯不同,他还是可以回去的,把脊髓血管瘤根治术技能学会之后,他还可以回到霍普金斯医院。

而史密斯不同,由于他们国家不承认中医,那么,中医制剂就不可能用于临床,因此,他不认为还有别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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