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科幻未来>雄兔眼迷离>遗策(五)

她已有多日未沾过米粮之物,日常饭食皆是荤腥。若以前在平城,估摸着也没那么难以接受。但在京中三年,饮食习惯改了七八分,难免有嫌弃之感。若不是为着离开时多些体力,倒宁可每天饮些清水算了。

这会捏着个馒头,倒像是得了山珍海味般。索性今儿是要走,多吃些总是有好处。细细咀嚼了几口,却莫名想起了些往事来来,一瞬间喉头作呕,倒比咬着了牛羊身上的肥油还要严重些。

行猎之事,隔三差五总能得手些活物。幼年时分,难免贪玩,又不缺什么吃的,圈起来养着也是有的。只是原子上的野物自在惯了,还是让人以蛮横手段扛回住地,怎肯好好的由人心意?

鲁文安便手把手教着薛凌驯那些飞禽走兽。这里头的路数,天下畜生一个样,不管是扁毛的,还是圆毛的,无非就是怕饿罢了。赶上心情好,就让鲁文安先拿点难吃的枯枝树皮去,饱一餐饥一餐的喂几日。

等饿到一身的皮都贴了骨头,再让薛凌捡着鲜嫩的草叶鲜肉出面,便是最桀骜的黄眼野鹰,也乖乖让她拿捏,更不消说那些本就没啥骨气的黄羊兔子了。等玩上几日厌了,她也懒得再管,反正鲁文安会帮着收拾了,或放或吃,都是后话。

如今吃着这馒头,薛凌突然想知道,抓她的那个人,到底是怕她死了,所以拿些汉人吃食来哄着。还是,想驯她,一如她过往驯那些畜生?

不过,好像也没差多少。不管是哪种,终归,她是个猎物。好在,有些猎物,再怎么驯,它还是会咬人,狠的恨不能将人整个手都啃掉。

薛凌自残是在早间,石亓到时却是已经日暮。这中间胡人男子又送了茶饭,薛凌却始终没将眼睛上的布条揭下来,仍是大多数时候都极其乖顺的倚在床上。

由于来来回回的摸索那枚银簪子,手心里的薄汗几乎未干过。这么精致的东西,并不适合杀人,除非一击即中。偏人还不能立马死了,毕竟自己的包袱在哪还是个未知数。里头的东西,大多可以丢弃。纵是平意,拿不回来也就拿不回来了,唯独拓跋铣的那枚骨印,无论如何丢不得。

她一直都在想着如何才能制住那人,万无一失的把东西拿回来。注意力倒被转移了大半,加之行动没那么受限,情绪倒比前几日好了许多。连腕间疼痛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索性是从小到大,磕磕绊绊之事常有,身上伤从来不是重点关注对象。

只是想要逼出来的人等了许久还未露面,这才是心头纠结之处。若那人长久不出,自己抓着那个胡人男子也未必能拿到东西,实在难办。等的时间一长,心头实在焦躁。

非是石亓不愿意早些现身。他自抓着薛凌,便觉得通体都是舒畅。从安城粮案开始,他就想抓着这个汉人姑娘,一朝得手,巴不得在她睁眼瞬间就花枝招展的站在面前。叫她第一眼看不见世间万物,只瞧见他一人才好。至于瞧见了之后做什么,做什么都不要紧。

醉野马的药效啊,他想起安城偷粮之后,下属手舞足蹈的比划,那个杂种是如何用一包药放倒了一二十个汉人。上次去梁人京城,特地拐弯抹角寻来的珍品,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还用的正和他心意。

可惜,这这药效久了些,抓着薛凌两三个钟还不见她醒。石亓喝了两三壶茶水,有心往晕着的人脸上泼两杯,抓着茶壶晃来晃去又没下手,只得对着下属道“看好些,这个杂种身上有拓跋铣给的骨印,千万不要弄死了”。走出门又不忘交代“伤了也不行,万一出啥事,鲜卑的地头找不着大夫。”

说完他又悔的咬牙,这杂种估摸着也没那么容易伤。先不说在安城打晕那个人的动作行云流水,便是齐府当晚,自己也是没讨着半点便宜。虽当时有伤在身,但终究是个娇滴滴的姑娘,不知道汉人的女子是不是都这般顶着一张羔羊脸,嘴里却全是獠牙利齿,原该给她点苦头吃吃也是好的。

夏日太阳在天上挂的长久,日头还明晃晃的刺眼。纠结了好一阵,石亓才按下心中不平往鲜卑王宫走。好的东西,就是要伺候的精心点。一旦伤着了,莫说整个儿,就是剥了皮子卖,也就不值钱了。

而他喜欢值钱的东西,所以,供着这杂种也是正确的决定。

直至回到鲜卑王宫,石亓还暗自感叹那药下的重了些。不然,也能等薛凌醒了再走。今时不同往日,他在薛凌的包裹里搜出了鲜卑的骨印,越发肯定此人与拓跋铣有所勾结。

唯恐自己在外游荡太久,惹人注意坏了大事,便早些回了。想瞧瞧宫里境况再出门来找薛凌。反正此次来鲜卑主事的是大哥,只要这次抓人没有让拓跋铣知道,他要出来也还是很容易。

却不想这一回,发现拓跋铣处处掣肘他与石恒两人的行动,走一步都有人跟着。石亓虽胡来惯了,此时却也不敢含糊。何况,自己做了暗事,总是有所顾忌。

一开始,他以为拓跋铣已经知道了,困住他和大哥是为了方便找薛凌,就越发不敢轻举妄动。试探了几次,却发现又好像不是为着这事,倒是迷糊的很,不知道拓跋铣究竟要玩什么花样。

没奈何他性子直惯了,半点手腕也耍不出,只能日日困在鲜卑王宫里。此般境地,反而越发的想薛凌来。

帐子里的初见,那一双眸子,如夏季草丛深处的鹿,惊慌不掩其澄恻,怯懦中带着灵动。支棱着耳朵站那看你,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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