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军事历史>大汉帝国风云录>第一卷 立马横枪篇 第十一章 鹿死谁手 第三十五节

李弘坐在大帐内仔细翻看最新的审讯记录。

鲜于辅,徐荣,麴义和左彦,一边小声说笑着,一边走进了大帐。

李弘放下手上的竹简,请四人坐下,开门见山地说道:“请你们来,就是想和你们商量一下,这西凉肃贪的事,是继续深挖下去,还是适可而止?”

麴义笑道:“大人莫非想适可而止?”

李弘指着案几上的文卷,说道:“这几天,我们先后抓了四十多人,算起来,西凉各个时期的官吏,已经被我们抓来了一百零四人。但是,从他们的招供来看,西凉各州郡,各时期的贪官,还远远不止这些。如果我们继续抓下去,很可能要把西凉的官吏一网打尽。”李弘停了一下,看看四人,继续说道,“西凉部分郡县很快就要进入恢复重建期,各郡县的府衙很快就要重新设立。这个时候,如果我们把人都抓光了,后果就严重了,对西凉的重建也是一个打击。”

李弘背着手,来回走了两步,苦笑道:“你们注意到没有,我们到现在为止,抓的都是一些县令,各郡县府的属官,还没有抓到一个刺史,一个太守。左昌因为被虎头杀了,所以不能算被抓。这种情况非常反常。程球也好,其他人也好,好象都很默契,他们声称自己不知道上官贪赃枉法,都一推了之。”

李弘看了一眼左彦,毫不客气地说道:“左先生负责问讯,在这方面没有任何收获,你是不是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

左彦赶忙站起来说道:“大人误会了。我朝律法规定,两千石以上官员的案子必须由廷尉府审理,所以我们即使有他们贪污的证据,也不能抓人。我们只能将这些证据呈送给廷尉府,由廷尉府上奏陛下,陛下同意之后,再由廷尉府通知当地官府抓人,当地官府再把人犯送到廷尉府审讯。如果我们代替廷尉府做这些事,完全是违律,要杀头。”

“所以你就不问了?”李弘问道。

“我们自己不能处理的事,问了也是白问。说句实话,我们即使把这些证据送到廷尉府,陛下也不会看到,听说廷尉府和奸阉是一伙的。大人……”左彦拱拱手,说道,“以大人的职权,我们继续深挖下去,没有什么意义。我看我们不如集中精力,将西凉的小贪官一扫而净,这样收获要更大一些,而且……”

“那左昌的事和青坞的事如何善后?”李弘挥手打断左彦的话,不满地说道,“左昌虽然是秩俸六百石的刺史,但刺史的权利很大,他们犯了法也要押到廷尉府审理,可我们已经把他杀了。青坞虽然名义上是中常侍张让弟弟的财产,但其实就是张让个人的财产,我们已经把他查抄了。现在我们就是想适可而止都不行,而且,我说的适可而止,也不是这个意思。”

鲜于辅手抚三绺长须,问道:“大人,如果继续深挖,我们挖到哪里为止?你说的适可而止,又是什么意思?”

“这些小人物就是再抓一百个,也没有什么意义。我说的适可而止就是我们不要再把精力和时间放在这些小喽啰身上,开始抓大的,抓一个刺史,太守,可以抵得上抓一百个这种小属官。你们看看左昌的家产,他一个秩俸六百石的刺史,一辈子不吃不喝也没有两亿钱,他哪来的这么多财产?”李弘面含杀气,大手用力往下一挥,大声说道,“拒捕?他不拒捕也是满门抄斩。”

鲜于辅,徐荣低头不语。左彦面含惊惧之色。麴义则有些激动。

“以后规定一个限额,贪污数目超过这个限额的从事属官就抓,否则就算了。我们集中精力抓大官。”李弘看着左彦,笑道,“左先生怕了?”

左彦苦笑,摇摇头,说道:“是的。跟着你,比跟在黄巾军后面更可怕,日子更难过。”

李弘笑起来,他拍拍左彦的肩膀,说道:“我数了一下,这几十年来,在凉州各州郡任职的太守多达一百多位,刺史也有三十多个,他们任职时间最长的一年多,最短的只有两个月。这么多人……”李弘兴奋地握紧一只拳头,在左彦的面前晃了又晃,“那可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好。”麴义大声叫道,“大人,深挖,一直挖到朝中的奸阉为止。”

徐荣瞅了一眼神情兴奋的麴义,慢吞吞地说道:“何止是奸阉,估计还要挖到三公九卿的家门口。大人,你这哪里是征询我们的意见,根本就是逼着我们和你一块干嘛。”

鲜于辅轻轻笑了起来,对徐荣道:“这次算是彻底的置之死地了。”

李弘笑道:“我说过,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谁都跑不掉。”

“大人,有了证据,我们就抓,不呈送廷尉府?”左彦试探着问道。

“不送。”李弘斩钉截铁地说道,“不抓他们,我们就没有朝中权贵贪赃枉法的证据;没有这些证据,我们就无法要挟奸阉,要挟朝中大臣;不能要挟他们,我们怎么活下去?难道伸着脖子等着他们砍脑袋吗?”

“但我们现在没有什么证据?”左彦说道,“我们现在抓住的这些小官吏都是久经官场的奸猾之人,一个个又臭又硬。虽然铁大人的刑讯非常厉害,但这些人的撒谎水平更高。”

李弘随意地挥挥手,说道:“不要浪费时间了,把他们全部拖到大营外面。不愿意说的,腰斩;撒谎的,枭首;愿意说的,全部交待之后,痛打五十大板。”

鲜于辅等人顿时脸上变色。

===

傅燮非常不


状态提示:第一卷 立马横枪篇 第十一章 鹿死谁手 第三十五节--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