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重生最强小农民>第二百三十章 既然
让痞子龙保持中立,他就有机会干翻林霄。

但是他太小看林霄了,也太高看自己了。巫虫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高傲自大。从一开始,他其实就是看不起林霄的,当初也的确是因为痞子龙才选择跟林霄。但是他根本没有打算真正的和林霄站在同一个战线,最开始,他也以为林霄只是痞子龙的一个棋子而已。

但是后来,巫虫竟然发现,痞子龙是想要将林霄当成上一个狱主来培养

也就是说,痞子龙他已经放弃了从前的主人狱主,真正转投入林霄的怀抱这对于巫虫来说,简直是灾难性的可怕因为,他本身是极为依赖巫祖的,不可能真正抛弃巫祖,寻找其他宿主。

并不是他真的有那么强的心态,而是因为,巫虫离不开巫祖。巫祖虽然被打死,但是灵魂没有被灭,巫虫的身体之中,始终有巫祖的印记,他永远不可以摆脱巫祖。一旦巫祖有一天归来,他也逃不脱巫祖的追杀他是巫祖的附庸。这件事情,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一般人都是不知道的,对外界,所有人都以为,巫虫和巫祖是双生共生,又有谁知道,其实根本不是。巫虫和巫祖并不平等,他们是主仆关系一旦巫祖彻底死亡,那它巫虫也就灭了。

“痞子龙”

林霄并没有像巫虫一样去煽动痞子龙,因为他相信,痞子龙会拥有属于自己的正确判断。如果说,痞子龙愿意跟随巫虫来对付自己,那也无所谓林霄现在根基已经稳固,即便是没有痞子龙的帮助,他一样可以混的风生水起

当然,如果失去痞子龙,林霄未来的路,将会变得极为难走。因为,丢了痞子龙,也就丢了仙狱。仙狱之中涉及到的一切秘密,都会随之而去。还有那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魂丹痞子龙内心很坚定,实际上,他根本没有什么可以纠结的。因为,从一开始,他和巫虫就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尽责,都是建立在他日后能够窃取林霄身体的前提之下

现在两人翻脸,那巫虫就有能力,收回之前留在林霄身体之中的所有巫术能量,将林霄的身体建树,全部毁掉甚至,还能够让林霄变得比从前更加虚弱巫族便是这样,巫虫是巫族身体的核心,而巫族则是自己身体灵魂的核心一旦失去巫虫,巫族的身体,就是废物一个,根本弱不禁风而现在,林霄要求巫虫切断自己和林霄身体的所有联系,并且,将巫术能量封锁在林霄的身体里。也就是以为着,这些年,巫虫完完全全白给林霄打工了“这”

“哼,你住了我的身体这么多年,难道交点房租不应该当初,为了你,我和巫厉站在了对立面,换个人,你恐怕早就被巫厉弄死了”

“哼,别废话,我答应你还有最后一个条件是什么。一并说出阿里但是你不要太过分就好,要知道,我巫虫虽然妥协,但是绝不会屈服”

巫虫咬咬牙,答应了林霄的第二个要求。

林霄呵呵一笑,接着点了点头,道“第三个要求很容易,那就是,走之前,将这些巫术能量的印记也一起祛除了,并且将它们转化成为仙气、灵力”

没有说法,不死不休

此话一出,气氛再降几度,已经凝结成冰,不是简单就能够解决的事情了

林霄的态度之坚决,极为少见

“哼,你不要欺人太盛林霄,我巫虫,好歹也是天地初开之时,就存在的有名强者,岂是你这种黄毛小子能够欺辱的换一个人来,跪下磕头都来不及”巫虫怒急,大吼道,“你真的要战,我便随你战,哪怕现在支离破碎,早已经不是当年的修为,但是要对付你,我自信不会难打”

“哼,你真要战,那就陪你战斗又如何”

林霄哈哈大笑起来,再这仙狱的域空间之中,他拥有无限的可能。无名之火轰然而起,以林霄为轮廓,形成了一个高达数米的火焰护盾。火焰围绕着林霄,将他装扮成了一个火人。

那火焰看似普通,但是当林霄使用出来的一刹那,痞子龙和巫虫都同时呆住了

“不,不可能,怎么可能成就天玄之火”巫虫大吼起来,他一眼就认出了林霄身上的火焰,是什么级别的火那是天玄之火啊,可以说,是仙界之中,强势至极的火焰之一,能够跟最为精通火焰的神灵火神相提并论除了创世之灵开天辟地,早就天下生灵时的生灵圣火,又有几个人能够成就这样的火

“天玄之火”林霄头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倒是有些惊讶,听巫虫的语气,看起来这个天玄之火很牛逼的样子,“哼,这个火焰,是我融合了无名之火,以及葫芦娃和八卦阵所汲取的灵力,再加上法力种子来撮合之后,形成的火焰。

侵略能力,是之前的无名之火的数倍经过这一次变异,融合了仙气之后的法力种子,形成的力量不可谓不强大。我感觉,这个火焰已经得到了他灵魂的提升

巫虫,你以为,我还是当初的那个毛头小子吗现在的我,已经非当初的吴下阿蒙了,再也不是那个任由你欺负的毛头小子如何,你还想不想一战”

巫虫沉默了,痞子龙眼睛之中,有惊奇甚至振奋的光芒在闪烁,巫虫不明白林霄为何可以练就天玄之火,痞子龙却并不惊讶因为他早就知道,林霄此子,绝非常人,也不能够以常人度之。“你”

天玄之火普通至极,若是一般人,根本看不出这火焰的诡异之处。但是巫虫却是特别清楚,也异常忌惮。如果说,在此之前,巫虫还有自信和林霄一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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