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我要文化胜利>第三章 热情好客的魔界人民

“一根毛就让我维护世界和平,我维护个毛啊!”

李昂忍不住大声吐槽。

但吐槽归吐槽,那位少女的实力却毋庸置疑,她说要把李昂送到安全的地方,不是用车送用马送,而是使用了传送魔法。

这个异界虽然也存在魔法等奇幻元素,但并不是太浓厚。所谓的禁咒一出赤地千里根本不存在,大部分魔法师都同样擅长疯魔棍法,并且会在自己的法杖前端镶嵌又大又硬的宝石,因为那样能给敌人附加流血眩晕失忆等一系列负面状态。

魔法据说是魔族的产物,因为是在20年前第一次魔族入侵之后,人类世界才首次诞生了魔法师。

顺带一说,李昂也是20年前穿越的。

在没有魔法之前,淳朴的异界人民走的是科技路线。建筑、冶炼,写作、机械、教育,可以说是中规中矩,跟中世纪的地球也没什么两样。魔法作为新兴事物来到这个世界不过短短二十年,还只是刚刚起步,虽然也有一些天赋异禀的家伙可以徒手搓出媲美rpg的爆炎术,但总体来说,这个世界的魔法体系还十分稚嫩,处处都透漏着肤浅和原始。

传送魔法有是有,但那需要绘制占地面积极大的法阵才能实现,像少女这样挥手就传走一个大活人的行为,简直就是在交通基本靠走的原始社会里开起了超跑,车速还贼鸡儿快的那种!

“看来我的同行混的比我好啊。”李昂感叹一声:“就是脑子有点问题,还维护世界和平,你当这是全球小姐选美比赛呐!”

他被少女传送到一处小山沟,灰黄的地面上长着大片植物,有低矮的灌木也有高大的树木,但无一例外都是光秃秃一片,仿佛被蝗虫啃过一样,只剩下蔫不拉几的树干和枝杈,别说叶子,就连树皮都被撕了干净,源源不绝的向外释放着“我特么惨爆”的气息。

这到底什么鬼地方?

李昂正要分辨一下自己的方位,冷不防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身后,二话不说就是一棍子抽到他的腰眼上。

标准的肾击,木棍碎裂,李昂扑街。

有没有搞错,怎么人人都跟我的肾过不去?

在晕过去的前一秒,李昂突然看到了天上有两个黯淡的月亮,总算是明白自己身处何方了。

这世界上能同时看到双月的地方只有一个……

魔界!

……

魔族,生性残暴,野蛮落后。

他们在二十年前突然入侵人类世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凭借着远比普通人类强大的身猛进,很快就占领了人类大部分领土。

眼看魔族就要征服胜利,人类中却突然诞生了首位魔法师,凭借着跟大片中五毛特效一般不讲理的魔法,带领着人类联军上演了一出绝地反击,将魔族彻底赶回了魔界老家。

遗憾的是胜利后不久,这位牛人就挂了,而且死状极其凄惨,浑身腐烂臭不可闻,据说是受到了魔族的诅咒。

不光是他,人类联军的高层也一个接一个去世,仿佛是有无形的瘟疫在他们之间流传一样。

至此之后,魔族就成了全人类的终生大敌,碰到了直接开干就行,只要你能打的过。

论个体战斗力,一个魔族能顶三个人类士兵,如果是普通平民,魔族就跟叶大大一样,一个打十个根本不算事儿。

正面跟魔族对抗是吃力不讨好的行为,想要战胜魔族,就必须跟二十年前一样依靠魔法的力量才行。

魔族的强大和恐怖令人心惊,但奇怪的是自从二十年之前的“大战”结束之后,魔族就再也没有对人类世界发动大规模的进攻,偶尔派出一些小型队伍试图在人类世界建立“前哨站”,也很快就湮没在人海战术之下。

久而久之,人类竟然忘记了魔族的可怕,尤其是这几年,甚至有商队前往魔界从事走私活动,凭借着魔界特有的产物而大赚特赚。

李昂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被绑的结结实实倒吊在一颗歪脖子树上,旁边有个高瘦的大个子,正蹲着磨一柄石刀。他头上有角,是魔族中的角魔,智力不高但力量强大,算是魔族大军的中坚力量。

这个角魔看到李昂醒来,咧嘴一笑:“小子,算你倒霉,鬼鬼祟祟在我家门口转悠,今天老子就吃了你打打牙祭!”

李昂的脸一下就白了,哪里不好非要把自己传送到魔界,之前那个少女是不是彪啊?

蕾丝婷是追不到魔界,但他一个人类在魔界也是羊入虎口啊!这才刚到站就要被吃了,早知道这样还如让火烧死算球,至少火葬还能落下一捧骨灰,被吃掉的话就只能变成一坨肥料了啊!

“大哥,有话好说啊,至少给我个光荣的死法,被吃掉什么的我真心不能接受啊!”李昂拼命扭动着身体,但绳子捆的贼结实,根本不为所动。

角魔哥用手指摸摸刀锋,狞笑着说道:“叫啊,继续叫啊,你就算叫破喉咙今天也没人能救的了你!”

卧槽,这80年代电视剧反派的台词是怎么回事,这梗也太老了吧!

但为了活命,老梗也要用啊!

李昂瞬间就突破了极限,扯开嗓门大叫道:“破喉咙,破喉咙……”

刚叫没两声,一个娇小的身影就跳了出来,一脚把角魔哥踹飞了出去。

竟然真的有用?李昂都傻了。他看向来人,发现竟然是一个穿着女仆装的少女,她圆圆的小脸上全是不满,正捏着拳头对角魔哥大喊:“洛肯,你这混蛋竟然想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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