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都市现代>身骑白马>第二十二章 遗憾
,没有特别短,长长的刘海从中间分开,落到脸颊两侧内卷,后面的头发拨到耳后。但还是有几条鬓角时不时飘下来,垂到下巴那,露出半个耳朵。这短发风格很岛系,若是再有一抹斜阳打进来,就是一张很舒服很美的暖色调小清新照片。

有那么一瞬间,林明多想时间就定格在这里。

安然认真的样子,真的很美。

他静静地盯着安然的脸,然后眼睛慢慢往下扫,晶莹的耳垂,白皙的脖颈,以及纤细的手臂纤细的手臂?

林明忽然注意到安然的手很细,真的很细,像一个小孩子的手。整条手腕比自己小了整整一轮,有些心疼地捏起来看看,上面仿佛就连着一层皮,一点肉都没有。再看露出来的臂弯,快细成一根竹竿。

因为在学校规定要穿校服,所以安然平时都会穿很宽松很肥大的衣服,多瘦都看不出来。但在放假后的夏天,穿着运动裤加短袖,还是能瞧出一些端倪。

那就是安然的确很瘦很瘦。

“你干嘛。”安然正在认真地说题,手突然被林明提了起来,还被他左看看,右瞧瞧,觉得很奇怪地道:“手有什么好看的。”

林明皱着眉头道:“你怎么瘦成这样,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饭。”

“要你管。”安然翻着白眼。

林明忽然想起来,上一世安妈被派遣到国外的分公司驻扎,安然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学校外面吃饭,直到明年11月份安然去世,安妈都不在身边。难怪安然比初中时候瘦了很多,原来是这个原因。

安然不喜欢在外面吃饭,但安爸工作繁忙又不会做饭,家里开不了火。所以每次在外面吃饭,安然都只会吃那么一点点,长期营养不良,怪不得这么瘦。

林明非常后悔没有早点注意到这一点,心里很心疼。想了想,他说:“要不你以后来我家吃饭吧。”

“啊?”

安然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去。”

“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

“要死了你。”

安然锤了林明一记重拳,脸刷一下就红了起来。

虽然从小时候,安然就喜欢林明,喜欢跟他在一起。但被林明调戏的时候,她还是会脸红得说不出话。

不过,无论再怎么长大,内心的那份憧憬和爱意,却永远不会随着时间而消散。

反倒更加浓厚起来。

林明笑着道:“我爸去了外地出差,我妈老去楼下打麻将,现在每天的晚饭我都是自己解决的。家里没人,我做饭给你吃。”

安然惊讶地看着他:“你还会做饭?”

“那当然。”

其实有一句林明没有说:以前我只做给我自己,以后只想做给你。

林明从小学开始就学了做饭这门手艺,那个时候他老在大姨夫的饭店厨房晃悠,学会了几个简单的菜,如葱花蛋饼、西红柿炒蛋等等。

上了初中,老爸经常不在家,老妈则时常出去打牌,林明就学会自己做饭给自己吃,下个面,还是很简单。

真正厨艺大成,要到大学的时候。林明的二表哥蒋伟曾经在外地帮二舅管了十年的车,那是个旅游胜地,就是沈从文写的《边城》里故事发生的地方。大学有一年林明去他那边玩,在那个地方呆了一个多月,天天去古城里晃悠。

二表哥蒋伟每天下班,就做饭给林明吃。林明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不出去吃。他说,一个人在外地的时候,要学会好好照顾自己,因为在外面,除了自己,没有人会心疼你。从那以后,林明就真正向他学做菜。

那件事情,也是林明最感激蒋伟的事情。因为大学毕业没两年,林明就一个人北上入京城,一个人在外地过了好几年。吃不惯外地菜,就自己在家里做饭吃。

就如同舌尖上的华夏这部纪录片里讲的,华夏人迁离故土,在外漂泊,就因为有家乡的饭菜,才寄托了这浓浓的乡愁。

“好。”

听到林明拍着胸脯的承诺,安然点点头狡黠地道:“那我就去尝尝,如果不好吃的话,我会打人。”

“放心吧,为了不被安大小姐打,我也会努力烧菜给她吃的。”

林明笑道:“想吃什么?”

“你会做什么?”

“家常菜都没问题,还有几道拿手的大菜绝活,想不想尝尝?”

蒋伟的厨艺属于自学成才,不是跟大姨夫学的,没有饭馆那种多油多盐的重口味饭店味道,而是家常菜的感觉。每一种都很精细,林明跟他学了一个月,厨艺大涨,最擅长的一道菜,就是啤酒鸭。刚巧暑假快结束的时候,蒋伟过生日,邀请了很多他在那边的生意伙伴和朋友过来一起聚餐。林明就和他一起下厨,在二表哥的帮助下。林明在蒋伟朋友的汽修厂门口,用一个铁桶,上面架上一口大铁锅,花了三个小时,烧了6**啤酒,炖出了两只味道鲜美的老鸭出来。

那次以后,他就算出师了。

所以无论是大菜或者小菜,林明都做得有模有样。去饭店当个厨子,都没什么问题。更别说做几道家常小菜。

安然想了想,说:“你看着办,就当是场考验,看我吃的满不满意了。”

“包在我身上。”

林明拉起安然,道:“走,买菜去。”

安然被拽着道:“题还没做完呢。”

“不做了,给安大小姐做饭要紧。”林明一边收拾书本,一边如是道。

读书?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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