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军事历史>雄起中亚>第二百一十四章 废奴法令
雇佣协议,规定年限,支付工钱。并且生杀之事,主人家不能做主。就是打骂,也不能过界。

否则告到督检司那里,主人家吃不了兜着走。

这一条,不仅适用于这些男侍,还适用于所有被消除奴籍,解除主从关系的下人或护卫。

若是不愿意留在原主子家,那些男侍可以投靠总督府。然后在侍从司的安排和筛选下,部分进入督作司。也不要他们做工,只要监视各个作坊不敢偷工取巧,贪墨藏私就行了。

不过他们只有监察权,没有处断权。一旦发现不法之事,只能向侍从司禀告。待查明事实,再交由督检司捉人拿脏。

在呼罗珊的三郡之地,督检司的威名,已经被红巾军打出来了。那些富家大户们,也对红巾军又恨又怕。


状态提示:第二百一十四章 废奴法令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