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恐怖悬疑>鬼灵精怪见闻录>第一百九十五章 决战暗夜灵

“来吧!”严律大喝一声,从储存空间中抽出暗影战斧,熊熊的火焰燃烧其上,令他更添了几分威势。/p

两人猛烈地碰撞在一起,两柄武器交撞在一起发出一声“叮”的金属交击声,赤色的火焰与暗黑色的能量波动四散飞溅。/p

一击碰撞之后,两人迅速后退几步,这只是他们初次碰撞之后的试探,各自并没有尽全力,这个时候他们不敢贸然犯险。/p

严律眼中闪过一抹异色,在凯欧的介绍当中,这暗夜灵是非常擅长隐藏能力和空间转移能力的,属于昼伏夜出的生物,在黑夜中几乎不可能被杀死。但他同样没想到,对方的近战能力丝毫不弱,在初次碰撞中自己竟然没有占到丝毫上风,毕竟,他可是有暗影战斧这种圣物作为自己的助力的啊!/p

此时暗夜灵也是同样震惊的,他们暗夜灵一族的寿命本来就很长,所以他几乎是苦修了多年。而严律看起来不过是人类中的毛头小子而已,按照灵修者的传统,一般在十**岁左右成年之后灵力才会觉醒,这个小子才修炼了多长时间?而且,那小子手中的武器也有些古怪,竟然让他手中的镰刀产生颤栗的情绪,逼的他不得不加大灵力输出,这才稳定住武器的情绪。/p

“再来!”严律大喝一声,虽然他没有留下对方的方法,但能趁着这个机会与对方大战一场,也是极好的。实在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大不了就将麒麟果分一半给对方,大战异常过火,身体对灵果的吸收是很不错的,所以严律觉得应该能稍稍补一些回来。/p

严律双手紧握暗影战斧,步伐稳健,气势汹汹地朝着暗夜灵冲过来。/p

暗夜灵身体半转,手中镰刀被他抡出一圈,身上黑光涌动,一道锯齿状的半月形黑色光刃从镰刀下飞出。/p

严律悍不畏惧地将暗影战斧对着锯齿光刃劈出,想象中的碰撞并没有出现,暗影战斧从光刃的中间劈过,像是劈在了一个气泡上。但对方释放出这么一道攻击并不是无的放矢。/p

那锯齿光刃化为一团黑光,落在了暗影战斧上面,犹如液体一般流淌,转眼间便覆盖上整个斧身。/p

令严律惊讶的是,在黑色液体覆盖在暗影战斧上面后,他的灵力火焰在暗影战斧上熄灭了,仿佛切断了他与暗影战斧的联系了似的。/p

这一发现顿时让严律大惊失色,要知道,暗影战斧可是四大天王之一的犀怪王的圣物啊,怎么会受到眼前这暗夜灵的影响?/p

受到这影响后,严律的威势顿时下降了三分,而那暗夜灵仿佛是早有预料似的,趁着这个机会,挥动着手中镰刀想着严律劈砍过来,竟是逼得严律节节败退。/p

严律咬咬牙,抬起左手,手腕上的霓祥镯亮起了赤红色的光芒,一道又一道的火环从上面飞出,紧挨在一起,竟是足有上百道。/p

虽然单一的火环威力并不是很大,但聚少成多,这么多道火环一起释放,

也是给暗夜灵带来了不小的压力,逼迫的他不得不停止对严律的攻击,踉跄后退几步。而他这一退,顿时让严律感觉眼前的压力一轻,右手抬起,右手腕上的墨衍镯同样亮起了光芒,两根粗壮的墨绿色藤蔓从暗夜灵的脚下钻出,拴在他后退的双脚下。/p

这一下的束缚,顿时令暗夜灵身体不稳,差点向后倒去,不过他也算厉害,身体向后一仰,竟然强行稳定住了自己的身体。/p

严律当然不会给对方喘息的机会,暗影战斧前劈,万千道紫色光芒向他面前汇聚,化为一道紫色犀牛的形状,正是太乙光神顶。/p

暗夜灵那奇异的黑色液体虽然不能让严律将灵力火焰附着在暗影战斧上面,但却丝毫不影响他释放灵技。紫色犀牛向后蹬了两下蹄子,就朝着暗夜灵奔跑过来。/p

暗夜灵的双脚完全被墨衍镯的藤蔓束缚住,身体完全无法移动,这个时候他想抵挡是很艰难的,毕竟严律是蓄势一击,而且是很强力的灵技,他要拿什么抵挡?/p

但是下一瞬,暗夜灵让严律见识到了,什么是暗夜中的穿梭者。只见他身体快速软塌,像是泄了气的气球一般,转眼间便消失了,就连墨衍镯的藤蔓都束缚不住他。/p

太乙光神顶传过了暗夜灵刚才所在的地方,直接冲向了身后的一棵大树,伴随着“哗啦啦”的声响,那棵两人合抱的大树。就在那么一瞬间化为了一地的碎末。/p

在暗夜灵刚刚消失的地方,横跨两三米的距离,一道人影缓缓浮现,他身上的黑光暗淡了一些,隐约能看清他的样貌了。/p

暗夜灵盯着一地的碎屑,脸上满是凝重之色,显然,严律的攻击有些超乎了他的想象了。/p

同样吃惊的还有严律,他完全没想到,被墨衍镯束缚住的暗夜灵,竟然还有能力释放出暗影跳跃,躲开自己的攻击。/p

两人皆被对方震住了,所以没有在第一时间发起攻击,双方沉默了十几秒后,各自眼中闪烁着一道光芒。/p

“你这是圣物?”/p

“你这是暗影穿梭?”/p

暗夜灵毕竟年岁不短了,也算见多识广,在短暂的沉默之后,显然是想出了暗影战斧的来历。/p

而严律所说的暗影穿梭,并不是来自自己的知识,而是神龙凯欧。之所以是暗影穿梭,而不是暗影跳跃,两者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简单来说,暗影穿梭是暗影跳跃的强化版。/p

暗影跳跃只能跳到阴影中,但暗夜灵并不是从阴


状态提示:第一百九十五章 决战暗夜灵--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