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玄幻奇幻>妖凡修仙传>第77章 无聊的绯凛

一通手忙脚乱之后,素心终于换了一身衣服又换了一个发型,和之前判若两人。

没有看清楚换衣服的过程,我是不是应该有点遗憾?

不不不,非礼勿视,素心和我清清白白的,又没什么关系,“这样子既好看又不那么引人耳目,只是一个普通的天京城少女,应该不会再被认出来了。”但是天京城耳目众多,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好,我听你的。”素心对于我的要求,只是默默地点头而已。

“啊,不,你也不用完全听我的…你是不是有什么更好的办法?”面对这种事情,我也没什么经验啊,只是单纯地知道有人在照着衣服和体型找素心而已,那个唐门的女侠绝对是把京门驿站事件最大的嫌疑统统都放在素心身上了,可是那绝对是月下公主做的手脚,素心可没有那么多本事。

“道家的一些道法和秘宝,可是照出原型,除此之外,只要自己不出问题,化成人形的妖,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没什么区别就好,暂时可以放心了,想来绯凛一直都没注意过这件事情,也没有人看出了她是狼之少女不是吗?就算她发出了一声“嗷呜呜呜呜——”,大家也只会觉得她是在卖萌而已。

霹雳堂的人陆陆续续地过来扛黄金,因为顶楼不对外开放,所以只能由我先搬到楼下再说了,尽量还要避开霹雳堂的人,虽然我觉得几个普通的工人肯定不会记得我,但是以防万一,要是被认出来了,会被大小姐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的,霹雳堂堂主,杀神·千殇刀的女儿,和魔教中人有染什么的,就算未必人人都会信,但肯定也不会产生什么好影响。

这么说的话,红衣姐姐魔教护法血舞,我该怎么撇清楚自己和她的关系?虽然她那天及时地把我带走好像救了我一命,但是这和魔教有关系的名声,我是很难洗的干净了,幸好这件事情没有进一步扩散,霹雳堂那边自然没什么动静,大小姐事后也处理掉了那个阿武,而铸剑谷那头有没有动静都无所谓了,反正矛盾已经很大了。

在我看来,真正偷了七星龙渊剑的,还是上一次霹雳堂的洛长老指出的‘夜行义贼’,他极有可能是因为发现七星龙渊剑不是什么普通的宝贝,根本没有办法出手,闹得满城风雨,哪一个当铺敢收七星龙渊剑?还有,这剑该怎么估价?出手的话,很有可能暴露了‘夜行义贼’自己的身份,所以急急忙忙地就找了一个机会,扔在了霹雳堂里脱手了,他倒是想息事宁人,霹雳堂也算是名门,找到七星龙渊剑之后肯定物归原主,省得随便扔在一个角落,又被其他人捡了过去,引起一段不必要的纠纷,我却跟着躺枪了,被阿武那小子嫁祸了一手,顺势除掉大小姐身边的可疑的家伙,真是好算计。

可是我并不是什么可疑的家伙啊…男人的嫉妒心也会这么夸张?

“那么,究竟是谁有机会把这么一把剑扔在霹雳堂的核心地带?”霹雳堂那么大,每天来来往往的人这么多,一些身份高贵的贵客也有机会自由进入霹雳堂内部,“我怎么知道是谁做的啊…”真是烦人…找不到夜行义贼,我的嫌疑很难彻底洗干净,只不过转念一想,别人‘夜行义贼’都已经想要息事宁人,还要被我抓出来,好像也挺倒霉的。“不不不,偷东西就是不对的!”

那我还去古墓里偷了一块大石头呢…果然没有资格说别人。

更何况,洛长老是因为那一身轻功才认出来的,如果他真的可以踩着莲叶飞过莲花池的话,那的确是在我面前,我也追不上他,轻功是我的软肋,因为手脚为了锻炼力量而导致身体太重了,又没有绑着石块练习过跳木桩,这是练习轻功的基础。

绑着沉重的沙袋或者石块练习在摆好的木桩上跳跃,久而久之,取下负重的那一天就会觉得自己身轻如燕,越跳越高,越跑越快。

“少了那么多黄金,房间里都整洁多了。”不然连我都觉得太挤了,流苏说得没错,很多东西黄金是买不来的,所以有钱,对于我和流苏还有绯凛这种组合来说,只是吃喝得更爽了而已。

“月落少主,成天呆在房间里觉得好闷啊。”绯凛打开窗户,但是窗外不是她熟悉的丛林,也没有树给她爬,一般的狼是不会爬树的,但是绯凛又不是一般的狼…

“呃…这怎么办,天京城里有很多赌场和戏台,娱乐项目很多,不过,

我觉得你都不会喜欢的…”江湖百晓生那个白面书生游荡的丽春院也算是娱乐项目之一吧,然而我是不可能带着绯凛去那种地方的,所谓的卖艺不卖身,不就是保持身价比较高一点而已吗?不知道江湖百晓生那家伙抱得美人归没有。

“是啊,这里好多人的行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爷爷这么做过。”那是当然的,绯凛的爷爷也就是上一代守墓人一辈子都只在丛林中的小木屋,守着古墓而已,和天京城的生活完全是两个概念,甚至和我在星月峰的生活都完全不同,忘忧村的条件都比守墓人要好得多吧?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信念支撑着他们守护古老的墓穴。

“嘛…要不再弄点好东西吃吃吧?”我看来看去,最让绯凛感兴趣的还是伙食,不管怎么说,这里的条件肯定比丛林中好多了,不用吃那么多还会出现幻觉的果子。

“吃东西啊…可是我今天已经吃了六斤肉了…虽然不是不能吃,但是好像没有什么迫切地进食的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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