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玄幻奇幻>洪荒之穿越诸天>第五百三十四章 礼敬祖神 先天之躯

混沌天劫很强大,但依旧遵循大道规律,并未越过界限,依旧是金仙的劫罚。皇天很强大,但并未出手,而是坐看王子文度劫。混沌劫罚,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对他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

度过天劫,等于了结了过去因果,从此无牵无挂。

一重重天劫发威,向王子文劈去,他沐浴雷光,一动不动,身躯挺拔如松,宝相庄严,借助混沌雷光淬炼元神,打磨肉身,为突破下一个境界做准备。

混沌天劫,单从威势来看,远不及他从前度过的天劫,但此雷光中蕴含先天混沌气,是万物源气,对后天生灵而言有致命的杀伤力,更加可怕。

九天九夜过去,一重重雷劫如瀑布般垂落,洗礼他的肉身,让他身躯看起来古老沧桑,神圣高贵,有一股磅礴近道的气势,宛若天地未开时,便自混沌中诞生。

先天神与混沌神本质上是等同的,都是大道孕育,混沌造化,虽有长幼之分,但无高下之判。

“九九归一,恰好是八十一道雷劫,渡过了混沌雷劫,他如今已是四分之一的先天神了。”皇天点头道。

九九归一,正合天地极数,经历此劫后,王子文拥有了先天肉身,日后不说潜力无边,至少问鼎大罗,指日可待。

最后一重天劫落下,被王子文从容吸收,自此,他身上多出了一股难以言喻的气息,那是不朽的气息,是不被岁月、寿元的超凡气息,从玄仙到金仙,是一次巨大的蜕变,是破蛹成蝶,是鱼跃龙门。

这一步迈出,只要不遇上劫难,他便永生不朽了。

当然,回到洪荒世界后,金仙依旧不能超然,虽寿元无尽,但每隔一会元,也就是十二九千六百年,必须要度三灾九难之劫,方能得想清净。

但在神墓宇宙,这种境界已经问鼎巅峰了,就算天道也得让其三分。

他的气息越来越浓烈,肉身巍峨磅礴,此刻还有千万丈高大,顶天立地,脚踏混沌,屹立在十方绝域中,犹如亘古不朽的不周神峰。

最为惊人的是,他的蜕变并未结束,无量神光照耀,肌体晶莹剔透,琉璃生辉,有一条血色巨龙飞出,鲜艳欲滴,凄艳绝伦,散发着古老高贵,镇压诸天古今的威势,让王子文都感到心悸,有一种顶礼膜拜的冲动。

盘古血脉!或者说盘古源根,此刻已经被他抽离出来,化作这条巨龙,蜿蜒矫健,腾飞起舞,散发千种异象,万重神光。

恍惚间,还能从血龙中看到一个高大伟岸的身影,挥动巨斧开天辟地,造化万物苍生的盛景!

“祖神在上,后辈子孙不孝,非是我不愿意敬奉你,而是大道在前,不得不为。若你冥冥中有灵,还请收回意志,宽恕弟子不敬之罪。”

王子文并没第一时间出手,而是选择匍匐膜拜,以最大的诚意,礼敬这条血脉,请盘古祖神收回意志。

对于盘古祖神,越是强大的存在,越是敬畏,不敢有任何逾越。反倒越弱小的存在,越对祖神不敬,像一些穿越者,轮回者,天天打着梦回混沌,与盘古结拜,收小弟的念头。

而像王子文这等神明,对盘古祖神,不敢起任何亵渎的念头,心中只有敬畏,孺慕!

“唉!”一声苍凉的叹息,从冥冥未知处传来,让王子文身形僵立,心神颤栗。

血龙中,那道伟岸的身影缓缓消散,只留古老高贵,神圣威严的气息,虽依旧强大,但却少了一种恐怖的威慑力,如丧失了灵魂。

王子文知道,这是因为盘古意志离去了,每一个盘古后裔中,都留有祖先的守护,是慈爱,是祝福。

如今,他已经不算盘古后裔了!

“多谢祖神!”王子文心虚磕头,擦了擦不存在的冷汗。

盘古大神果然没死,幸好自己足够礼敬,否则稍有放肆,今日恐怕便有死无生了。

虽不清楚,盘古祖神晋臻到了何等境界,但藉此神威,可以想象,绝对胜过伏羲大帝与鸿钧道祖,古今未来,诸天混沌,万界起伏,都在他一个念头内。

他要杀人,就算是元始祖炁也救不了自己。

礼毕后,他将两具祖巫化身请出,汲取盘古血脉,彻底打上自己的烙印,使其不分彼此。

“这样做,恐怕彻底得罪了巫族……”他心中泛起一丝担忧。

随即,他摇了摇头,形势紧迫,那还管得了这么多,巫族的后患终归在日后,若失去了祖巫化身,他连眼前封神大劫都渡不过。

收敛心神,继续修行,他浑身绽放亿万缕豪光,有时光长河萦绕。

良久之后,他身躯巍峨磅礴,透发道气,突然,背后的时光长河截断,与他天灵盖中冲出的一道清气结合,混沌萦绕,道辉绚烂,逐渐扭曲化形成为辰宇轩。

皇天神情一愣,看着这个新化形出来的辰宇轩,有些不解。

辰宇轩?

他不是彻底被熔炼了吗?皇天有些懵懂,他亲眼所见,王子文彻底炼化了辰宇轩,因为这具化身,是依靠《一气化三元》修行出来的,最高成就是金仙,属于鸡肋,只会分薄他的本源。

但现在,这个新斩出来的辰宇轩,却是完美无瑕,好似真正的生命,浑身弥漫魔气,强横无匹,没有以前那种虚弱之感。

他发丝飞舞,睥睨八方,有气吞八荒之势,如盖世魔尊,傲古临今。

而王子文自己,则显得超然尘世,浑身萦绕先天气息,如一尊古老的先天神魔,气息沉凝,但却远不及辰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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