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玄幻奇幻>洪荒之穿越诸天>第五百三十四章 礼敬祖神 先天之躯
轩。

“小子,难道你修行了《一气化三清》?也不对啊,若是如此,他应该与你修为等同才是。”皇天迫不及待,疑惑的问道。

“是!也不是!他为我的过去身,但也是我的诟身!”王子文笑道。

皇天还是有所不解:“可即便如此,这也不对啊!他的生命本源怎么会完美?从你体内蜕变出来,他应该残缺的才是?”

王子文略带深意,笑道“我用因果替补了他的本源!”

皇天还是不懂,用因果替代本源,这是什么说法?他这种蜕变之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颠覆了皇天的认知,看着倒像是女娲娘娘的的造人之术,重新创造生命。

“你这样认为,也不算错。”王子文并不反对。

因为他这种蜕变法门,也掺杂了女娲娘娘的补天术,借助了某些理念,算是造化大道的分支。

辰宇轩黑发披肩,剑眉星目,气质犀利,身形逐渐缩小,最后恢复如常,迈步走来,向着王子文施礼,道:“道兄!”

王子文点头,回礼道:“恭喜道兄,本源圆满,从此修行之路一帆风顺!”

辰宇轩笑道:“我此番能够圆满,还得多谢道兄相助,没有抹杀我的意识与记忆!”

“你我本为一体,都是求道之路上的修者,焉能做此绝灭之事,道兄说这番话,羞煞我也。”王子文掩面说道。

皇天满头雾水,有些看不懂了,怎么蜕变过后,王子文的性格都像是变了?

难道逆转先天,还有这功效?

辰宇轩也是金仙,与王子文一样,但不同的是,他道行浑厚,是半步大罗,只差一线之隔,便可以成就永恒自在,超脱三界五行。

这让皇天很迷茫,分身修为超过本尊,这并不奇怪,在洪荒中有许多法门能做到。其中最出名的,便是魔族的他化自在天魔dà fǎ,靠汲取他人心魔而生,无视境界壁垒,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突破到高境界。

但这种法门,xiū liàn出来的分身,生命本源是不完整的,没有独立意识,更不可能摆脱本尊,走上另一条大道。

而辰宇轩,与这类分身完全不同,他有血有肉有魂魄,有意识,更有自己的记忆,走出独属于自己的道路。若非亲眼所见,他很难相信,这两人会是化身与本尊的关系。

“道兄,我要回去了,你不跟我去见他们一面吗?”辰宇轩神色凝重道。

“不了,相见不如不见,免得徒增伤感。”王子文摇头。

无论是独孤败天,还是无情仙子,日后与他产生交集的机会都很少了。除非有朝一日,神墓宇宙彻底融入洪荒世界,否则,他们可能没机会见面了。

斩杀天道,蜕变旧我,了断一切,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应该不会再回来了。

“哈哈!话别说的太早,我有感觉,早晚有一天,我们还会见面的,而且这一天不会太远……”辰宇轩笑道,只身离去,化成一道魔光,飞出十方绝域,就此消失不见。

是吗?王子文双眼迷离。

也许吧!洪荒真的很特殊,它仿佛如一块磁铁般,吸引着诸天混沌海无数世界向它靠拢,早晚有一天会碰撞融合在一起,或许,那个时候就是他们见面之际。

“我们该走了吗?”皇天问道。

“嗯!不过走之前,我们还需要带走一样东西!”

“什么?”

“就是我们脚下这片十方绝域!”

整个神墓世界,上等法宝并不多,能被他看上眼的,更是寥寥无几。只有两件能引起他心动,一件便是已经落入他手里的宇宙天图,另一件便是脚下的十方绝域。

相比宇宙天图,他更看重十方绝域,因为此物对他作用更大,先天混沌神巢,有益于他逆转先天,能不让她动心吗?

“小子,你可真黑,雁过还要拔毛!”

“什么叫雁过拔毛,这本就是我的东西!”

“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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